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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即将发布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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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25 14:34:49

  在23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,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透露,历经两年调研论证、三次公开征求意见的《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完成制定程序,将于2024年X月X日正式实施。该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的部门规章,标志着网络食品新业态监管进入法治化新阶段。

  ‌政策出台背景与意义‌

  司光表示,随着直播电商市场规模突破4.9万亿元(2023年数据),网络食品交易量年均增长45%,但相关投诉举报量也同步激增。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直播电商食品类投诉达12.3万件,主要涉及虚假宣传、三无产品、退换货难等问题。在此背景下,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网信办、公安部等六部门共同制定《规定》,旨在构建"平台+主体+服务"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,切实保障消费者"舌尖上的安全"。

  ‌四维监管体系构建‌

  ‌强化平台主体责任‌

  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建立"智能监测-排查调度-快速处置"三级响应机制:

      智能监测:运用AI技术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扫描,识别违规关键词和画面

      排查调度: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模型,对高风险直播间实施流量限制

      快速处置:明确24小时内下架问题产品、48小时内提交整改报告等时限要求

  同时要求平台每季度更新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,将资质审核、产品溯源、行为合规等12项指标纳入考核体系。

  ‌规范直播间运营行为‌

  建立"全生命周期"管理机制:

      直播前:实施"双备案"制度(主体备案+产品备案),要求公示食品生产许可证、检验报告等资质文件

      直播中:推行"三实时"管理(实时监测、实时预警、实时处置),对夸大宣传、虚假促销等行为实施"黄牌警告-红牌罚下"分级处置

      直播后:建立"一物一码"追溯系统,要求保存直播录像、交易记录等数据不少于3年

  特别规定直播营销人员需持有"食品安全管理师"证书,并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。

  ‌压实服务机构管理责任‌

  明确MCN机构等服务机构需建立"双审核+双保险"机制:

      事前审核:对合作主播进行背景调查,建立"白名单"数据库

      事中监测:配备专职审核员,对直播内容进行二次复核

      事后追责:要求服务机构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,用于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

  同时规定服务机构不得为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的主播提供推广服务。

  ‌完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‌

  创新"阶梯式处罚"体系:

      对轻微违规行为实施"首次警告、二次罚款、三次禁播"的渐进式处罚

      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,直接适用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23条,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

      建立"黑名单"共享机制,将多次违规主体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,实施联合惩戒

  ‌制度创新亮点‌

  ‌首创"风险管控清单"制度‌

      要求平台建立动态更新的食品安全风险数据库,将历史投诉量、产品抽检合格率等12项指标纳入风险评估模型,对高风险产品实施"一票否决"。

  ‌创新"双随机+信用监管"模式‌

      对信用等级A级的主体实施"非请勿扰"式监管,对C级以下主体增加检查频次至每月1次,并建立"飞行检查"机制,不提前通知开展突击检查。

  ‌建立"吹哨人"保护制度‌

      鼓励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,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,并建立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机制。

  ‌行业影响与实施安排‌

  司光透露,市场监管总局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:

      开展全国宣贯培训,覆盖10万家直播电商主体

      建立"智慧监管"平台,实现全国数据互通

     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重点整治"三无"食品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

  据统计,新规实施后预计可使直播电商食品投诉量下降40%,产品抽检合格率提升至98%以上,有效推动行业从"野蛮生长"向"规范发展"转型。

  司光强调,该规定的实施是落实"四个最严"要求的重要举措,将有力推动形成"政府监管、平台自律、社会监督"的共治格局,为消费者构建更安全、更放心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。

(编辑:黄风来源:名品乐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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